焦民公告[2020]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焦作市民政局依法对2019年12月30日之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进行了年度检查。现将年度检查结论公告如下:
序号
基金会名称
业务主管单位
年度检查结论
1
焦作市太极拳发展基金会
焦作市体育局
基本合格
焦作市民政局
2020年8月31日
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7号